与柳时临道了别,原荞刚要转身进府,余光却瞥见了,站在不远处的男人。
嘴角噙着的一丝笑意立时掉了下来,不解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稍显违和的衣装上面,他今天很欢乐?通T的风格转变得也太大了。
一身绯红sE的衣衫,哪怕丢在人堆里也是显眼得过分,更何况他仪表堂堂,个头b之寻常男子要高出一截,气质矜贵儒雅,这一打扮,更衬得他风姿卓越。与她和离,就这么开心吗?
原荞从上到下打量了他一番,发现他发式也变了,弱冠之后从来都是整齐扎起的头发,此时有一半披在身后,临近夕yAn的晚风,卷起他的发尾,在空中飘扬,原荞定睛一看,墨sE一般的长发里头,竟然夹着一抹红,好像是发带的样式。
视线从上往下落到他的手上,他手里提着几个小包袱一样的物件,外头包裹的布料颜sE,是她喜欢的湖蓝sE,然而他整个人好似被施了法术一般,在几丈开外,呆滞的定在原地,一动不动。
虽然和离了,但他们毕竟也算是青梅竹马,有自小一起长大的情谊,原荞没想把他们之间的关系弄得很僵,那日短暂的失控,已经把心底的愤慨都发泄出来了。
再者成婚二十来年,在物质基础上,他从来没有苛刻过她半点,更没有朝三暮四,抬了妾室进门,这点b之官场里头那些三妻四妾的大人们,算是很大的优点。做不成夫妻,是他们无缘,至少见了面,她还是愿意和他点头打招呼。
原荞对着他的方向点了点头,随即头也不回的跨步进了门。
“所以,你就只是看着,也没有上去问一声,就这么一声不吭的走了,然后,现在又在这里拉我喝闷酒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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