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完晚饭后,乐峰躺在宿舍的椅子上听着磁带里放的刘德华的歌曲,闭着眼睛在想,要怎么才能将手上的歌曲买个这些人,他现在需要钱,要原始财富迅速积累。所以他只能卖给有钱的歌手,而现在有钱的歌手,4大天王,周华健,谭咏麟,女歌手可能就王菲稍微有钱一点。
他手里的每一首歌,都能让对方再火好几年,每一首歌都是价值千金,如果按价值,起码都是千万上亿。但是90年代,谁会拿上亿买一首歌呢?所以,他只能根据歌曲定价。特火的,比如这种传唱度无敌的,起价300W,比如说《心太软》,《十年》,《恭喜发财》等等。歌词优美的,收100W,其他的50W起步。等钱到了一定时候,关系到了一定时候,他就自己开娱乐公司,让这些艺人为自己打工。
问题是现在如何能够联系上这些大佬,并让他们信任自己?冯哲是香港人,这是他目前唯一的渠道。可是这家伙跟那些明星比起来,也只是个普通人而已。根本指望不上。那还能指望谁呢?他现在年纪小,根本就去不了香港,别说香港了,连关内都进不去,只能在关外混。
自己发行专辑?不是不可以,但是一来没有渠道,二来,他也没那个出名的冲动,在背后猥琐赚钱多好。隐藏在这个世界里不被人发现。
酒吧?对啊,他可以去酒吧里驻唱,将自己名气打出去,或者就能遇到这样的掮客。。。。对,就是掮客。这个人将是他商业起步重要的一个人。
想了好久,没有思绪,突然门口出现了一个靓丽的身影,长发披肩,白色短衣短裤,修长的腿,一双大眼睛正看着架着二郎腿冥想的乐峰。正是李玲。
乐峰睁眼看到了她,笑道:“来了,进来坐吧。”说着搬了把凳子给她。
李玲将门关上,坐了下来,乐峰闻到了一股好闻的香水味,瞟了一下她,化了妆,还打扮了一番。孤男寡女,门又关上了,气氛有些尴尬。乐峰将吉他拿了过来,轻咳一声说道:“额。。。美女,你想学弹什么曲子?”
“我叫李玲,不要叫我美女,我比你大,你可以叫我玲姐。小弟弟,你叫什么名字?”李玲露出狡黠的笑容说道。
“我叫乐峰,我才不叫你玲姐。我叫你小玲或者是叫你老李,你自己选一个,”乐峰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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