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回:字灵 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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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「你认为哪一个b较好?」林总,离墙,半米,离我,五公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看着他脸上的皱纹,眉间的白发,「都好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果然,他根本听不见,正当我以为他只是凑巧走向我时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突然朝我喜笑,慈眉善目的频频点头:「都好,都好。」

        而我终於看清楚了他瞳孔里映照的,我,短发,稚nEnG,矮胖,我看着那个我,似乎也听见了他的心声,吵杂又焦虑,喧闹又缤纷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好像不能走这条路,这样自杀会不会未免也太过简单,不好,会影响教坏读者,算了,先Ga0下一篇,乾脆就叫全世界都变乾净好了,这书名简单暴力,可是乾净的世界真的会闪闪发光吗,不管了就先这样写,对了,主角眼睛瞎了会不会太扯,是有点扯但应该也不会啦,反正幻想故事随便写,好看就好,先这样,Ai情故事还是b较麻烦,昨天那篇灵感其实好像也不错,我找找,杀人犯的nV儿与被杀者的儿子,以交往为条件要求的和解,高中校花与被霸凌的吊车尾肥宅,可以,感觉有稿头,话说,好像还可以加点什麽,要这麽贪心吗,哈哈,等一下,那他爸会不会去鬼杀人那里,最後又杀人复活,一家团圆,啊那篇太烧脑,这样乱加又会更复杂,先不想这些好了,来弄最好玩的那篇提款卡??」那个我翻着桌上乱七八糟的稿纸,内心话b哩啪拉没停过,突然,他抬头看向我,目光先是热情却又转为冰冷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瞬间,有GU记忆撞进了我眼眸深处,我,我,终於想起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十年前,是我向爸提案的,大赏是我吵着要办的,徐天的太太根本就没Si,不,他今年四十岁了,连nV朋友都没有,还有,喜欢小恬的人是我,最Ai用手写稿的人也是我,害得小风整理老半天,当年根本就没有扫描机,没想到高中同班同学阿杜成了组长,虽然只跟他喝过两次酒而已,但我们的故事理念十分相似,从高中就很要好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哼,Si在工作台上的人原来是我。」我看着林总眼睛里的那个他,怦然倒下,连续熬夜创作,猝Si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总的瞳孔不再闪烁光辉,僵直不动的身子听不见任何心里话,也没有了一丝呼x1,红心会议室的所有人,仿佛全都被暂停了时间,那是我第七年获得的能力,走出会议室,整个编辑部好像都被冻结了,我逛着小时候熟悉的玩耍场地,几乎没变。

        三十年前,爸开了这间出版社,开幕典礼那天,我也一同出生了,听说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,於是我的童年脱离不了这些笔墨书香,听说爸是为了我封笔,但又好像不是为了我,因为小时候我常常在小丑牌书房看到他写作。

        对啦,难怪那个网路怪物的字迹怎麽那麽眼熟,那都是爸手写的啊,小风去拿手稿的地方就是我们住在山上的老家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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