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情人都知道,要得萧潇手中股权,必须先娶萧潇。
2007年春末,傅寒声找到萧潇,并和她签订了一份婚姻契约。
甲方:傅寒声。
乙方:萧潇。
甲方需履行萧暮雨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,包括之前医院欠款。
乙方需嫁给甲方,并在两年时间内为甲方育有子嗣,若是两年期满未有生育,协议期限将延伸至生育为止。
他和她说好的,一纸婚姻生子契约只是幌子,搪塞他人的卖身契约书,实为野心打掩护。他要的,是她手中持有的10%唐氏股份,更是整个唐氏。
为什么要两年呢?
他给出的答案是,啃吃唐氏需要时间,两年最为稳妥。
他娶她是利益所需,她嫁他,也非心无所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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