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康坊,甜水巷,三条身手矫捷的汉子突然出现在巷子深处,月色下相视伫立。
头扎黑色抹额发带的陈千缶化名陈鼓,在这里与两名江湖刀客见面。陈千缶骨骼粗大,长相狂野,头发常年处于蓬乱状态。若不是发带系着,他的头型就与乞丐没什么区别。
可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一扎,露出他充满野性的双目,瞬间产生一种魅力。女人见了他,会害怕而又着迷;男人见了他,会厌恶而又敬畏。
他手托钱袋,举在身前,可对面两名刀客互望一眼,竟没人敢上前一步伸手去接。
“怎么,怕我的钱烫手?”陈千缶嘲讽地说。
胡通天道:“你扔过来。”
陈千缶傲慢仰头:“钱,已经给你带来了。如果你不要,我就带走。”
“你要是敢那样做。”号称“沙漠狼”的李成邦抽出刀:“我就杀了你。”
胡通天也抽出刀,二人同时向陈千缶走去。距离近了,陈千缶突然松手,钱袋子尚未落地,一拳砸在胡通天的心口,只听得一连串的骨头断裂声。紧接着翻身一肘,砸在李成邦的左脸上,一声闷响,后者的脸严重变形,颧骨深深凹进去一块。
两具尸体倒下,砰砰两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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