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际上这也是当年那道崇武诏书的缘故,与之适配的政策在很多方面都在起作用,比如军人一家子在军队医院看病有四成优免。
这其实是个很离谱的政策,因为“一家子”的定义可比周长风穿越前那儿的军属的涵盖范围大得多,军属只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和有抚养义务的亲戚,而一家子则是全家兄弟姐妹爷爷奶奶都算在内。
这年头又都是大家庭,一对夫妻少说也有几个孩子。
在最早的时候,这项政策大概是一拍脑袋决定的,分类模糊、一刀切,从服役时起算十年内一家子都有五成优免,军队文职都在其涵盖范围内。
又因为大明是志愿兵役,可以选择在签订军契、即合同时选择最短的三年。因此就有一大堆人选择占这个便宜——反正儿女多,随便送一个去当三年兵,全家都能享受十年的医疗优免。
于是理所应当的,当时没过几年,军队医院的财政开支就赤字爆炸了。
后来这项政策就被细化调改了——五成优免下调为四成;退役后,此优免就只局限于个人,且根据服役时长分三档。
至于“一家子”这个范围倒是保留了,因为兵部认为如果再缩小优免范围,就没什么矫正风气的效果了。
“瞧瞧,这儿还有一粒破片,极小。”
“之前没发现吗?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