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第七篇] 军争篇——绝不能失去主动权 (1 / 2)

 热门推荐:
        “争”字充满火药味。争什么?答案不一。但有一点却是明确的。即不能失去主动权。丢掉主动权,意味着被动挨打。当然,争不是硬争、蛮争,而是巧争、暗争。这是善争之道。做到这一点,需要的不是理论,而是实战。此为《孙子兵法》“军争篇”之精髓。

        【本篇导引】

        本篇主要讲述了“以迂为直”的作战原则和用兵的法则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迂直之计”利害兼具。“举军而争利,则不及;委军而争利,则辎重捐。”为了解决“举军而争利”“委军而争利”为弊端,就要行动迅速,不能只顾轻装而丢弃重装备。否则,就会遭灭顶之灾。为此,“不知诸侯谋者,不能豫交;不知山林、险阻、沮泽之形者,不能行军;不用向导者,不能得地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用兵的八大法则是:高陵勿向,背丘勿逆,佯北勿从,锐卒勿攻,铒兵勿食,归师勿遇,围师必阙,穷寇勿迫。

        本篇的主题词:以迂为直,避其锐气,击其惰归。

        【智慧之源】

        孙子曰:凡用兵之法,将受命于君,合军聚众,交和而舍,莫难于军争。军争之难者,以迂为直,以患为利。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,后人发,先人至,此知迂直之计者也。

        故军争为利,军争为危。举军而争利则不及,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。是故卷甲趋,日夜不处,倍道兼行,百里而争利,则擒三将军,劲者先,疲者后,其法一而至;五十里而争利,则蹶上将军,其法半至;三十里而争利,则三分之二至。是故军无辎重则亡,无粮食则亡,无委积则亡。

        故不知诸侯之谋者,不能豫交;不知山林、险阻、沮泽之形者,不能行军;不乡导者,不能得地利。故兵以诈立,以利动,以分合为变者也。故其疾如风,其徐如林,侵掠如火,不动如山,难知如阴,动如雷震。掠乡分众,廓地分利,悬权而动。先知迂直之计者胜,此军争之法也。《军政》曰:“言不相闻,故为金鼓;视不相见,故为旌旗。”夫金鼓、旌旗者,所以一人之耳目也。

        人既专一,则勇者不得独进,怯者不得独退,此用众之法也。故夜战多火鼓,昼战多旌旗,所以变人之耳目也。

        故三军可夺气,将军可夺心。是故朝气锐,昼气惰,暮气归。故善用兵者,避锐气,击其惰归,此治气者也。以治待乱,以静待哗,此治心者也。以近待,以佚待劳,以饱待饥,此治力者也。无邀正正之旗,勿击堂堂之阵,此治变者。故用兵之法:高陵勿向,背丘勿逆,佯北勿从,锐卒勿攻,饵兵勿,归师勿遏,围师必阙,穷寇勿迫,此用兵之法也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