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盛夏拎着自己的行李包,乖巧地应了声“哦”,跟着余知崖上了三十六楼。
余知崖的公寓有150多平方米,只有一间客卧,除了严盛夏还没别人住过。他熟门熟路进了房间,觉得还是困,脱掉外套一头栽倒在床上。
“这么困?飞机上没休息好?”余知崖见他状态一般,跟过来问了几句。
“起飞前咖啡喝多了,飞机上没睡着。”
“快五点了,你最好熬一会儿,不然晚上睡不着。”
严盛夏打了个哈欠,脸颊微微鼓起:“你又不陪着我,熬不住!”
今天晚上的家宴余知崖必须亲自出席,没法推脱。他想了个折中的办法,问他:“要不要一起去?可以早点回来。”
严盛夏不擅长也不喜欢商业应酬,甩甩黑色脑袋:“不去。”然后抱怨道,“昨天半夜和丁笙他们去北伦敦的一块墙面上搞涂鸦,弄到凌晨三四点。结束后他们去酒吧,丁笙硬拉我去,一直喝到早晨快六点。丁笙说没搞完,今天晚上还再继续。你知道他们七八个人围着一片墙,叽叽呱呱好吵,我穿的又不多,快要冻死了。”
伦敦昨天半夜只有一度,他一件厚夹克,完全抵御不了高架桥下阴冷凛冽的寒风,差点冻成冰棍。没办法,严盛夏嫌羽绒服太臃肿、冲锋衣又太丑,大冬天都是夹克大衣。十几岁时在万海有人给他开车有人护着,去了伦敦可没那么周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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